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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館開放應變措施
2009-06-25
經衛生局對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場地進行階段性風險評估後,體育發展局所有體育場地將於6月27日重新對外開放。而在相關場館內舉行的體育活動亦於當天起恢復運作,包括: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康復訓練班、單項總會常規集訓、團體或個人使用。
同時,為配合防疫工作,所有進入場館人士均需遵守下列規定:

1.進入場館前必需量度體溫
2.如於進行體育活動前7日內由疫區返澳或出現發熱、咳嗽、頭痛、肌肉關節痛、咽痛、鼻水、嘔吐、腹瀉等症狀者,不應參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