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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四期
2013第四期
精英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

此項精英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分有不同等級和類別〈見表一及表二〉。根據運動員取得的成績及要求訓練時數的不同,分為精英一級〈專業訓練A、B類;半專業訓練A、B類〉,精英二級〈專業訓練A類;半專業訓練A、B類〉及精英三級〈半專業訓練A、B、C類〉,共三個等級十個類別。

1. 申請資格:

1.1     運動員必須符合本附件表一及表二的條件,並符合根據十二月二十日第67/93/M號法令《澳門體育活動法規》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有關澳門代表隊運動員的規定;

1.2     已在相關體育總會註冊,並獲得該總會推薦的運動員;

1.3     為相關體育總會集訓隊的運動員。

2. 申請期限:

2.1     首次申請 - 在獲獎賽事結束後30日內,由相關體育總會以書面方式向體育發展局提出申請;

2.2     繼續申請 - 相關體育總會為受資助運動員繼續申請翌年的資助,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0月31日。

3. 評選標準:

3.1     運動員過去兩年的比賽成績;

3.2     主管教練對該名運動員的現狀及潛質分析;

3.3     訓練計劃及預期參賽目標的執行情況。

4. 申請所需資料:

相關體育總會遞交書面申請時需連同以下資料:

4.1     相關體育總會的推薦信〈需由該會理事長簽署,並蓋上會章〉;

4.2     主管教練對該名運動員的現狀及潛質分析意見;

4.3     填妥的申請表〈需由該會理事長簽署,並蓋上會章〉;

4.4     運動員所獲獎項的證書或證明〈如大會官方成績冊〉;

4.5     由體育發展局運動醫學中心發出有關該運動員之體檢證明。

5. 資助金額、年限及撥款:

5.1     精英一級運動員:個人項目每月MOP$25,000~MOP$8,000,隊際/團體項目每人每月MOP$14,000~MOP$5,000;

5.2     精英二級運動員:個人項目每月MOP$15,000~MOP$5,000,隊際/團體項目每人每月MOP$8,000~MOP$3,000;

5.3     精英三級運動員:個人項目每月MOP$3,500~MOP$1,500,隊際/團體項目每人每月MOP$2,000~MOP$1,000;

5.4     資助年限為期一年,以每一曆年計算,每年逐項逐次申請;

5.5     資助金額每年撥款一次,撥款至相關總會,由總會監督發放。

6. 條件及責任:

6.1     相關體育總會需與受資助運動員及其主管教練,共同制定一年的參賽目標,並與體育發展局共同簽署訓練及參賽目標計劃書,以及履行責任協議書各一份;

6.2     總會需與受資助運動員及其主管教練,共同制定中、長期的訓練及參賽目標,提交體育發展局分析及審議;

6.3     總會有責任督促獲資助的運動員,按時參加總會集訓隊的訓練,及監督運動員的出勤情況。專業訓練的精英一級及二級運動員的每週訓練日數不得少於5天及不少於25個小時,半專業訓練的精英一級及二級運動員每週訓練日數不得少於4天及不少於15個小時,半專業的精英三級運動員每週訓練日數不得少於4天及不少於12個小時,而且所有受此計劃資助的運動員,全年參加總會集訓隊的出勤率不得少於80%,並需提交相關出勤率予本局;

6.4     參與隊際/團體計劃之運動員人數不能少於該隊獲獎成員之50%;

6.5     獲資助的運動員有責任參加總會組織的本地比賽及代表澳門參加該年度的國際賽事;

6.6     每年總會需要就獲資助運動員的訓練及參賽情況撰寫中期報告及年終總結報告,提交體育發展局分析及審議。

7. 暫緩及終止資助:

7.1     獲資助的運動員因自身原因退出集訓隊或退役;

7.2     獲資助的運動員在未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無故缺席訓練及缺席參賽;

7.3     相關體育總會及主管教練向體育發展局提出建議,暫緩或終止獲資助運動員的資助。

8. 備註:

8.1     本資助計劃以亞運項目為申請標準,非亞運項目將按50%給予資助;

8.2     曾獲資助的運動員因以下其中一點特殊原因未能達到資助標準的,經相關體育總會提出申請,主教練簽名確認,並經體育發展局分析後可另行考慮資助:

          8.2.1 經體育發展局運動醫學中心證明,因受傷及病患未能參加訓練或比賽;

          8.2.2 因大型賽事週期的緣故〈世界錦標賽、亞運會、亞洲錦標賽、東亞運動會、世界青少年錦標賽、亞洲青少年錦標賽〉,獲資助的運動員在當年沒有本附件表內載明的賽事可以參加;

          8.2.3 因應8.2.2情況,運動員仍需參加最少一項,在亞洲地區或國際舉行的,具同等或接近水平之賽事,以證明其努力參與訓練,提高自身技術水平的成效。

8.3     首次申請的資助,在體育發展局對有關申請進行審議並批准後,將由運動員獲獎當月開始計算;

8.4     受資助的運動員若在當曆年內獲取更好成績,可通過相關體育總會提出調整資助的申請,經審批後從獲獎當月開始追溯;

8.5     體育發展局保留對以上計劃的所有審核及解釋權利。

表一  精英一級、二級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

賽事/資助級別

精英一級

精英二級

每月

資助金額

A

B

A

B

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個人:

$25,000

隊際/團體: $14,000

個人:

$12,000

隊際/團體: $8,000

個人:

$17,000

隊際/團體: $9,000

個人:

$8,000

隊際/團體: $5,000

個人:

$15,000

隊際/團體: $8,000

個人:

$7,000

隊際/團體: $4,000

個人:

$5,000

隊際/團體:

$3,000

世界錦標賽

金牌

銀牌、銅牌

第4-5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第6-8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亞運會

金牌

銀牌、銅牌

第4-5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第6-8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亞洲錦標賽

 

金牌

銀牌、銅牌

第4-8名

及需名列前1/3名次

東亞運動會

 

金牌

銀牌、銅牌

第4-5名

及需名列前1/3名次

世界青少年錦標賽

 

 

金牌

 

銀牌、銅牌

第4-5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亞洲青少年錦標賽

 

 

 

金牌

銀牌、銅牌

備註

精英一級及二級運動員的專業訓練指每週訓練不少於5天及不少於25小時。

精英一級及二級運動員的半專業訓練指每週訓練不少於4天及不少於15小時。

運動員全年參加總會集訓隊的出勤率不得少於80%。

雙人項目以個人為單位申請。

隊際/團體是指每名運動員的金額,名單以賽事官方資料為準。

參與隊際/團體計劃之運動員人數不能少於該隊獲獎成員之50%。

世界青少年錦標賽及亞洲青少年錦標賽,以賽事的最高年齡組別為資助對象。

資助的有效期限以運動員申請資助的賽事周期計算。

 

表二  精英三級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

賽事/資助級別

精英三級

每月資助金額

A

B

C

半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半專業訓練

個人:$3,500

隊際/團體:$2,000

個人:$2,500

隊際/團體:$1,500

個人:$1,500

隊際/團體:$1,000

世界錦標賽

第4-8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2名次

 

 

亞運會

第4-8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2名次

亞洲錦標賽

第4-8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3名次

東亞運動會

第4-5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3名次

世界青少年錦標賽

第6-8名

及需名列前1/2名次

第4-8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2名次

亞洲青少年錦標賽

 

第4-8名

及需名列前1/3名次

第4-8名

但未能進入比賽總成績前1/3名次

備註

精英三級運動員半專業訓練指每週訓練不少於4天及不少於12小時。

雙人項目以個人為單位申請。

運動員全年參加總會集訓隊的出勤率不得少於80%。

隊際/團體是指每名運動員的金額,名單以賽事官方資料為準。

參與隊際/團體計劃之運動員人數不能少於該隊獲獎成員之50%。

世界青少年錦標賽及亞洲青少年錦標賽,以賽事的最高年齡組別為資助對象。

資助的有效期限以運動員申請資助的賽事周期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