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度體育委員會有關體育委員的選舉,於1月12日在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運動場3樓多功能室舉行,體育總會或具體育總會特權的體育會共提交了10名候選人。
經過一輪投票,10位體育委員在體育發展局代局長戴祖義、副局長潘永權的監察下順利產生,獲選的體育委員包括陳永傑、曾展南、鄭國恆、鍾漢權、何敬麟、郭寶泉、賴百齡、李文欽、老傑龍及胡松輝。
此外,獲行政長官委任的10位委員有徐達明、鍾國榮、歐華德、關偉霖、林婉妹、梁少培、梁伯進、馬有恆、吳聯盟及阮愛武。另外,根據第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了菲能地以傷殘人士體育界別的體育總會代表身份擔任委員。
當然兼任的體育委員有九位,其中來自政府機關的,分別為社會文化司司長、體育委員會主席張裕,體育發展局代局長、體育委員會副主席戴祖義、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或其代表,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或其代表、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或其代表、體育發展局副局長,其餘兩位由中國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盧景昭及秘書長陳澤武擔任。